一、培训基地简介
黄冈市中心医院位于古城黄州,是鄂东地区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首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之一
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湖北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
国际爱婴医院
世界网络紧急救援中心
医院坚持以规范管理促发展,以提升技术强内涵,追求管理高效益、工作高效能、服务高效率。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加快学科整合步伐,实现了多学科的高效协作机制,使医疗诊治水平与医院总体定位和目标相适应。在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医院建设“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以“大思路”、“大规划”制定蓝图,凭借创意的设计、科学的规划和实干的精神,新区将被打造成为区域领先、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医疗、教学、科研基地。
黄冈市中心医院于2011年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14年审核批准为首批国家级培训基地之一。截至目前,我院已有内科、外科、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神经内科、耳鼻咽喉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13个专业获批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我院拥有住培带教师资235人,目前在培学员153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占地面积约2200㎡,各类训练模型近600件,图书馆藏书约40000册。构建起涵盖基本技能、综合训练、专科操练、OSCE考核等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实践教学平台。自2011年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通过在我院为期三年的规范化培训,顺利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100余人,为黄冈市及周边地区培养输送了大量优秀的实用型医学人才。
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席卷湖北,黄冈市中心医院(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作为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有74名住培学员怀着强烈的职业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到医院疫情救治工作中,在一线和后勤各个岗位为抗击新冠肺疫情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我们感受到了这群青年住培学员们的责任与担当!欢迎加入这支优秀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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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有关事项如下:
二、招录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二)申报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2.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检验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科。
3.下列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1)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非应届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2019年毕业的本科室按应届对待);
(2)具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非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含专升本、成人本科等);
(3)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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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定类型人员补充要求
1.委培单位人(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单位派遣制,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与我院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统一联系派遣,不接收个人报考,请相关单位于4月20日前与我院联系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附件1);
2.参加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已经被长江大学(我院为长江大学临床学院)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需网上报名,由我院与长江大学协同管理,以“四证合一”(或专硕并轨)学员类型录入并进行注册。
(四)限制申报要求
1.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专业均不在本次招录范围;
2.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不得重复申报;
3.2020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原则上依照就业协议所属地,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就近安排国家住培基地参加培训。
三、招录计划
黄冈市中心医院2020年拟对外招生计划名额(不含四证合一)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基地名称
计划招收人数
0100
内科
15
0900
外科
10
0200
儿科*
4
0300
急诊科*
2
0600
神经内科
3
0700
全科医学科*
7
1600
妇产科*
5
1800
耳鼻咽喉科
3
1900
麻醉科*
5
2100
检验医学科
5
2200
放射科
7
2300
超声医学科
4
2800
口腔全科
3
合计
73
标“*”专业基地为国家紧缺专业,可在容量范围内超计划招收。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申请参加本年度住培的考生(含工作单位统一派遣的委培单位人)于4月18日0时-4月24日24时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http://hb.ezhupei.com)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同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相关资料。“四证合一”学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要注册。
2.4月25日0时至5月10日24时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http://hb.ezhupei.com)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选择填报我院一个专业基地,其中委培单位人填报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符。
五、招录选拔程序
我院将根据报考考生网络报名材料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布考试通知,5月11日-6月21日组织面试和专业考核(具体考试方案和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根据考生各项成绩汇总排名,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录取后考生在网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30日24:00之前未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第一批志愿录取信息无效。
六、培训时间及内容
1.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可根据考评情况适当缩减,培训时间为二年。
2.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执行。
七、培训待遇
1.生活补助:学员在基地培训期间,享受同等水平生活补助。参照以下标准按照培训学年进行发放。
第一学年,人均4000元/月(包含社会保障部分),按规定奖惩和考核发放;
第二学年,人均4600元/月(包含社会保障部分),按规定奖惩和考核发放;
第三学年,人均5200元/月(包含社会保障部分),按规定奖惩和考核发放;
行业人学员由基地医院负责。委培单位人学员(包含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学员)根据委培单位发放的待遇(由委培单位出具学员工资+待遇发放财务证明),由基地医院进行差额补齐。
2.行业人学员与医院(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人事档案由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3.按规定为行业人学员和委培单位未代扣代缴各种保险的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含五险);
4.提供住宿;
5.与本院职工同等价值餐补(目前伙食补贴为300元/月);
6.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和医院统一的工作胸牌;
7.办理黄冈市中心医院图书馆借书证,所有资源对住培学员开放;
8.医院根据培训需要,定期开设专门针对住培学员的培训课程;
9.医院开展的各类学术讲座或活动,住培学员可参加。
八、退培规则说明
按相关部门规定,一旦正式招录并注册成功后,因任何个人主观原因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等),均按恶意退培处理。退培后,国家住培信息平台内会记录退培信息,三年内无法再次注册,以及再次参加住培后不再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需自费参加。
注意事项
如有已经确定要继续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或明确需要中途退培者,请勿报名!请勿报名!请勿报名!以免影响自己的后续发展和浪费招录指标。
附件:1.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间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
2.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范本(委培单位人学员)
3.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范本(社会人学员)
4.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范本(四证合一学员)
黄冈市中心医院
2020年4月9日
附件1
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间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
根据《湖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人才培养需求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训关系,特制定本协议书。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选择
甲方根据自身发展布局和人才培养需求,可选择不超过三家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作为本单位职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定向培养单位,其中至少一家应为本市辖区内的培训基地。
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公平、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并报备省级主管部门。
二、委培学员派遣与招录
每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启动后,甲方向乙方报送拟派遣到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名单,乙方根据招录计划和接收能力,双方沟通确认最终名单。
甲方需提供派遣参培学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等在岗证明,以证明学员为甲方在岗职工。
乙方根据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要求,对甲方派遣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与录取等招录工作,并在确定录取后,与学员和甲方共同签订培训三方协议书。
三、委培学员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规定,委培单位人学员在培训期间,甲方与学员仍保持人事(劳动)和工资关系,乙方与学员为培训关系。
甲方承担学员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双方协商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并保障学员在乙方完成相应培训时长和内容。
乙方承担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管理、绩效补助、配套保障及其他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委培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违反医德医风、违纪违法等严重情形,乙方可按相关规定,在通告甲方后,解除与当事学员的培训关系。
委培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甲方工作岗位,乙方不得留用。
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其他问题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省级主管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培训基地)(盖章)
负责人签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范本
(委培单位人学员)
甲方(培训基地):
乙方(委托单位):
丙方(委培单位人学员):
为共同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有关部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要求,现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有关重要事项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视为乙方与甲方的委托培训协议,同为丙方与甲方的培训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
二、甲方有关事项
1、按照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安排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丙方提供培训和生活等基本保障。
2、对丙方培训全过程实行严格管理。参照本单位相关实施办法逐月发放丙方绩效奖(可包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3、丙方若有违纪,甲方可视情节严重作出处理,并通报乙方。丙方若不服从管理,甲方可直接将丙方退回乙方。
4、丙方培训结束后,甲方不得留用。
三、乙方有关事项
1、保障丙方在培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认可丙方在甲方正常培训年限为在乙方工作年限。
2、配合甲方对丙方进行管理,不随意将丙方召回。如遇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召回,影响到培训的须后期补足。
3、承担丙方在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等基础待遇,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不因外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降低丙方相应待遇。
四、丙方有关事项
1、服从乙方安排至甲方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承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及时返回乙方工作岗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3、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科室轮转,完成公共理论课学习、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达到培训结业要求的,可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享受《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假期(科室排班除外)。病假、婚假、产假等遵守甲方规定,报乙方备案,影响到培训的须后期补足。每年可额外申请事假最多5天,须征得甲、乙双方同意。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乙方组织丙方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丙方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按照《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执行,培训期间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甲方。
2、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丙方合法权益的,丙方可申请解除协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或乙方予以赔偿。
3、丙方若中途退出培训,除与甲、乙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的,其退培行为将被纳入我省医务人员诚信系统,且5年内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丙方培训合格后,若未履行承诺至乙方工作或未履行满相应的服务期的,甲、乙双方均有追讨相关费用的权利。
5、丙方在培期间发生责任赔付,按甲方住院医师身份承担相应责任,该责任不因学员身份而免除。丙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之前相关问题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丙方在甲方培训工作时间以外的安全由个人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丙方在培期间引发医疗差错或事故,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丙方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再接受培训的。
3、丙方未能正常完成培训,需延长培训时间的,本协议自原培训结束之日起终止。
七、附则
1、本协议约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冲突或分歧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2、培训期间,甲方与丙方签署协议,系确立培训关系而非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3、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范本
(社会人学员)
甲方(培训基地):
乙方(社会人学员):
为共同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有关部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要求,现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有关重要事项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视为培训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
二、甲方有关事项
1、按照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招录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培训和生活等基本保障条件。
2、对乙方培训全过程实行严格管理,逐月发放乙方基本培训补助、绩效奖(可包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3、协助乙方办理人事档案委托管理。
三、乙方有关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科室轮转,完成公共理论课学习、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达到培训结业要求的,可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享受《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假期(科室排班除外)。病假、婚假、产假等遵守甲方规定,影响到培训的须后期补足。每年可额外申请事假最多5天,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乙方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按照《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执行,培训期间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甲方。
2、乙方若中途退出培训,除与甲方达成谅解协议的,其退培行为将被纳入我省医务人员诚信系统,且3年内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可申请解除协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4、乙方在培期间发生责任赔付,按甲方住院医师身份承担相应责任,该责任不因学员身份而免除。乙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之前相关问题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乙方在甲方培训工作时间以外的安全由个人负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乙方在培期间引发医疗差错或事故,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再接受培训的。
3、乙方未能正常完成培训,需延长培训时间的,本协议自原培训结束之日起终止。
六、附则
1、本协议约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冲突或分歧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培训期间,甲方与乙方签署协议,系确立培训关系而非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结束。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范本
(四证合一学员)
甲方(培训基地):
乙方(四证合一学员):
为共同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和省有关部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有关重要事项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视为甲方与乙方的培训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
二、甲方有关事项
1、按照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安排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对乙方培训全过程实行严格管理。
3、乙方若有违纪,甲方可视情节严重作出处理,并通报研究生管理部门。
三、乙方有关事项
1、服从甲方安排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3、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科室轮转,完成公共理论课学习、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达到培训结业要求的,可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享受《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假期(科室排班除外)。病假、婚假、产假等遵守甲方规定,影响到培训的须后期补足。每年可额外申请事假最多5天,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乙方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按照《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执行,培训期间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甲方。
2、乙方在培期间发生责任赔付,按甲方住院医师身份承担相应责任,该责任不因学员身份而免除。乙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之前相关问题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乙方在培期间引发医疗差错或事故,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再接受培训的。
3、乙方未能正常完成培训,需延长培训时间的,本协议自原培训结束之日起终止。
六、附则
1、本协议约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冲突或分歧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培训期间,甲方与乙方签署协议,系确立培训关系而非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3、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13-8625980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考棚街11号黄冈市中心医院济康楼7楼科教科
招录QQ群:473248878(二维码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