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鄂医保发〔2019〕30号)要求——
黄冈市中心医院
自2019年11月30日零时起,
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依据相关政策,我院在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同步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53项,
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
调价项目平均调整幅度5.75%。
本次调价的项目中96.5%为医保支付项目,
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患者个人承担部分较少。
本次物价调整,已在医院各显示屏等公开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本次取消耗材加成和调整服务价格,我院将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小贴士
医用耗材加成始于缺医少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后的计划经济时期,政策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分三档对医用耗材加价:
单价1000元以下的医用耗材可加价8%,
单价1000元至5000元的可加价5%,
5000元以上的可加价3%。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预期是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提高医疗技术增加收入,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回归价值本源。
(通讯员:董乙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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